李宗瑞 圖片來源“中央社”
  中新網9月2日電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灣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偷拍多名女子案,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判他應執行79年7月,但執行上限只能30年,另須賠償17女共2745萬元(新臺幣,下同)。
  高院今天認定李宗瑞對20名女子犯案,依妨害性自主篇的強制性交、乘機性交以及妨害秘密罪,判他應執行79年7月,但依法執行上限最高只能30年,恐嚇罪部分無罪,另判他須賠償17名女子共2745萬元。全案可上訴。
  李宗瑞當庭聆判,得知判刑比一審重,表情落寞;李的委任律師指出,李宗瑞父母得知二審判決結果感到意外又錯愕,且難以接受,後續將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,目前李已經遭押約2年,二審審理期間也五度遭延押,本案擬上訴。
  李宗瑞委任律師表示,李宗瑞在二審審理期間對偷拍影片中女子部分,都承認並感到很後悔,但是這些影片因為其他有心人士散佈,導致情況失控,最後都將責作歸咎給他,他有感到不滿;此外,他對男女交往的分際及偷拍部分,深感抱歉。
  律師說,李宗瑞曾當庭表示,對影片中女子們道歉,但法院開庭期間,她們是被隔離,所以沒有機會面對面道歉,也願意賠償每名女子各20萬元換取和解,但是仍有人表態不願意和解而破局。
  律師說,依二審判決,與一審認定相同,李宗瑞並無下藥性侵,李宗瑞共計對16名女子犯下強制性交及乘機性交等罪,大部分是乘機性交,二審依犯行各別判的刑度比一審高,且妨害秘密部分都判8月至10月,也不能易科罰金,導致最後加總刑度全面提高。
  李宗瑞被控自2009年起,到臺北市夜店把妹後,對34名女子下藥性侵偷拍,遭檢方起訴,具體求刑30年;臺北地院一審依9個乘機性交罪,判他18年6月徒刑;15個妨害秘密罪判3年10月徒刑;恐嚇判拘役40日,妨害秘密及恐嚇部分可易科罰金,另賠償12名被害人一共1435萬元。  (原標題:富少李宗瑞被重判30年 當庭聆判表情落寞(圖)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oz59ozvka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